我們都知道,消防產品自愿性認證,其實是相對于
消防產品強制性CCCF認證的一種消防產品自主式質量認證。非強制性認證是企業的一種自愿行為,稱為“自愿性產品認證”。是國家認監委規定對22大類的159種產品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,對部份未列入國家強制性認證目錄的產品,可以進行非強制性認證,也就是自愿性產品認證。
而現有的自愿性認證可分為以下幾大類:
1 建筑耐火構(配)件產品
2 滅火設備產品
3 裝備產品
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認證
5 原消防機械產品
那為什么會有消防產品自愿性認證呢?它的作用又是什么呢?
從字面意思上,其實我們就可以看出來,自愿性認證,其實就是生產企業自愿的,未認證的也可以生產、銷售,但很可能會受到市場方面的制約作用(如:競標、提升產品認可度、消防驗收等),這也是自愿性認證跟強制CCCF認證唯一的區別,其他認證流程、檢驗項目、認證規則、檢測標準等都是一樣的。
其實,不管是強制性認證,還是自愿性認證的證書的效能都是一樣的,現在都是有效期五年,都只是證明這個企業(工廠)有能力按照認證中型式檢驗的設計方式生產出合格的產品,都只證明工廠有這個質量保持能力,并不能證明產品的質量都是合格的。因為一張證書并不能保證這個企業(工廠)在批量生產時是否按照了型式檢驗時提交的樣品的設計方式、生產工藝、原材料配件質量等等完全一樣地去執行了。所以證書只能證明這個產品的這種設計方案可行,這個企業(工廠)能按這個設計方案生產出合格的產品。而能證明產品合格的是出廠合格證明,出廠合格證明是企業(工廠)自己出的,我證明我的產品是合格的,我的依據是認證證書,因為我嚴格的按照證書已經認可的設計方式、生產工藝、出廠檢驗等要求去做了,同時企業還應具備檢驗設備、檢驗人員、以證實我的產品是合格的。
如此說來,如果賣出去的產品不合格,本身只能說明工廠出具的出廠合格證無效,沒有質量保障能力,和認證證書沒有任何關系,當然證書有可能會受到影響,因你的產品是受到一定程度的監管。
而,為什么會有強制性認證?大家都知道,中國現今的繁華,其實都是近幾十年的飛速發展帶來的,因為是飛速發展,所以在相對面它也帶來了不少的弊端,那就是標準、規范等沒來得及跟上發展的速度。那怎么辦呢,不可能說我們先停停,等著標準、規范完善了我們再繼續發展。再有在發展之初,我們很多產業都是剛起步“摸著石頭過河”,沒有成熟的技術,沒有成熟的市場,并且在國內銷售的產品的情況,不說大家也都知道。所以,國家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、出臺了一系列的準入機制,來引導中國企業走向成熟。
現國家還有很多認證方式:
1.行政審批:審批你的設計符合最低標準的安全要求;
2.生產許可:審定你有能力生產保障最低安全標準的產品;
3.形式認可:認可你的產品設計方案可行,能保障最低的安全要求;
4.技術鑒定:當市場還沒有這類型產品,也沒有相關標準,你可以做技術鑒定,鑒定你的產品是新型產品可以投入使用;
5. CCCF認證:你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設計方案,同時還要有按這個方案生產出合格產品的能力。
(以上都是最低的標準要求,相對我們的100分考試來說,只是60分的及格的要求)
上面也說到了,因為“產業鏈”的不成熟,所以國家出具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,但,隨著時間的推進,不少“產業鏈”成熟了,就是在一個需要強制認證的產業內,80%的企業都能及格以后,那么這個產業就不再需要強制性去保護、去引導了,把它交給市場去優勝劣汰,讓可能70分、80分、或者更高的90分以上的企業更好,讓差的企業被淘汰,這樣產業才能良性發展。
或者我們換種大家更為易懂的說法來說,就是當一個產業的80%以上企業都能及格的時候,這個只要求及格的“強制性CCCF認證”就失去了他的準入的作用,如果再持續存在,那可能就會“適得其反”。所以取消這個準入,轉為自愿性,把它交給市場,才能讓產業更好的良性發展,不僅可以減輕國家行政的負擔,在一定程度上,也為企業減少了他的行政開支。這也是自愿性產品認證的由來原因和它的作用。